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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处罚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物业公司没有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权利。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作为委托方的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收益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同意。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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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4 6: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