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合同的附属条款应当按照主要条款的意思进行解释,履行附属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在违约责任纠纷中,应当先解释清楚主要条款,再结合附属条款进行处理。如果附属条款与主要条款存在矛盾,应当以主要条款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合同的附属条款应当按照主要条款的意思进行解释,履行附属条款所规定的义务。 第一百七十三条 当事人就某一条款作出的具体约定与该条款的通常含义不一致的,应当以其具体约定为准。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