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借口查看学生手机犯法吗 |
释义 | 一、学校借口查看学生手机犯法吗 算侵犯隐私权。如果校规校纪有说不允许学生使用手机的话,那么学生持手机就是不合适的。如何保护隐私权不被侵犯: 1、管理好含有隐私的物品; 2、不随意向别人泄露自己的秘密; 3、机警面对别人监听、窥探自己的隐私; 4、尽量不参加涉及含有个人隐私的活动,必要时要约定好保密; 5、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知识,避免个人隐私泄露; 6、敢于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人作斗争; 7、增强自我保护,加强防范意识; 8、适当保管好自己的隐私; 9、不要轻信别人而透露自己的隐私。 学校是没有资格去查询学生手机的内容,如果学校做了这些事情,学生也有资格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二、请问关于老师可以没收学生的手机吗犯法吗 老师收学生手机是犯法的,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当事人有权对其侵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作为你的校内监护人,老师体罚学生已经涉嫌违反《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将一些相关法规和文件叙述如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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