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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受父母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释义
    如果父母强迫子女结婚,这种婚姻是可撤销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婚姻,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分析
    受父母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在婚姻成立时违背某些婚姻要件,应根据法律撤销的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如果想要撤销婚姻,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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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8: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