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事故发生于工地时,应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工地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停止施工,救援伤亡人员,处理危险源,防止次生灾害。工地意外事故责任划分:发包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都有责任,按事故责任划分。工地伤亡事故责任划分:根据调查情况确定责任,申请工伤认定或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工地安全生产法律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主体责任、监管机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得压缩工期、确定安全作业环境费用、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法律分析 一、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如何处理 首先是停止施工,非救援人员一律迅速离开现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抢救伤亡人员,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送往就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之后接着就是处理现场危险源,防止次生灾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工地意外事故由谁来负责怎么处理 工地事故一般是连带责任,发包方、承包法、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都有责任,按事故责任划分。发生工地意外事故,应当首先采取救助措施,抢救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同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向119求救。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工地上出现伤亡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在工地是了生伤亡事故时,责任要依据调查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是工伤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赔偿。如果形成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 结语 工地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停工、救援和急救措施,并处理现场危险源,防止次生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应以人为本,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监管和监督机制。工地意外事故由发包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在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责任的划分需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工伤事故可申请工伤认定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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