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当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1、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 2、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可以改判。 3、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这种情况下,二审人民法院通常将案件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如果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很难或者不可能查清案件事实,可以在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二审认罪认罚会减刑么? 二审认罪认罚可以判刑,一审程序中刑事被告人未认罪认罚,在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酌情从宽处罚。但从宽幅度原则上要从严掌握,与一审程序即认罪认罚要有所区别。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