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赠与分类及条件的了解 |
释义 | 撤销权可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有因撤销需满足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未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义务。无因撤销则要求赠与合同非公证证明、只能由赠与人行使、无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并需在财产交付前行使。 法律分析 分类: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有因撤销的条件是: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无因撤销的条件是: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拓展延伸 撤销赠与条件的法律要求与适用范围 撤销赠与条件的法律要求与适用范围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赠与方或受赠方希望撤销赠与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和适用范围。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赠与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赠与的撤销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判决,并且必须存在某种法律上的正当理由,如赠与方的欺诈行为、受赠方的不履行义务等。此外,撤销赠与的适用范围也可能受到时间限制、法定继承人权益保护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撤销赠与条件的要求和适用范围。 结语 撤销赠与条件的法律要求与适用范围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的有无法定事由可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有因撤销的条件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未履行扶养义务、未履行合同义务等。无因撤销的条件包括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赠与合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只能在财产交付前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需要满足法律要求,并经过法院审查和判决。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来确定撤销赠与条件的要求和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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