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给分割单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保险公司不给分割单理赔 保险分割单是用来分隔保险费用的,同一被保险人名下投保了两份或多份报销型保险产品,因为不能叠加享受报销,已经经过保险公司报销的部分,应该从总花费中减去,保险公司针对剩下未报销的费用出具分割单,被保险人拿它找另外的保险产品承保公司报销,若是拿不到分割单很难报销剩下的部分,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不给分割单。 另外,消费者在投保时,可以提前咨询保险公司报销的流程及所需资料,以免给理赔造成困扰。 二、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具体如下:第一步:立案检验。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后,先编号立案,然后派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做原始记录,包括:财产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以及施救整理情况等。第二步:审查单证,审核责任。第三步:损失调查。在损失检验和审核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化验部门复证。第四步:核算损失程度。在财产保险中,须根据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索赔文件或证物核算损失的数额,以决定赔偿的数额。第五步:损余处理。损余物资的作价和处理,关系到赔款额度的大小,也关系到残余物资的利用。第六步:给付赔款。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的理算结果后,被保险人即可领款。第七步:行使代位追偿权。如果损失原因属第三者责任时,保险人赔偿后,可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使得受害人能够得到充分的救济。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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