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以“微创手术不符合保险条款定义”的理由拒绝赔付重疾险,保险合同应该以“手术是治疗疾病的方式之一,只要符合重疾种类和定义,就应该在保障范围内”为法律依据,进行合法合理的反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协议的法律文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第十九条 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要求,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其他款项。 2. 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中对重疾种类和定义、保障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微创手术不属于保险合同中排除的情况,应该被视为治疗疾病的方式之一,享有保障。 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保单中约定了重大疾病的保险金给付条件,被保险人患有保单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应当给付保险金。” 因此,被保险人如果因为微创手术治疗重疾而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可以以保险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向保险公司提出合法合理的反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