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后的抚养费金额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必须以三个要素为基础。一是儿童成长的实际需求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父母双方同意孩子一起生活,抚养方也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也要确认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不允许影响儿童健康。确定儿童抚养费有三种固定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承担2个以上儿童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和业界的平均收入来决定。第三,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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