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可以更改还款日期吗 |
释义 | 经当事人与银行协商一致可以更改住房贷款合同还款期限。依法成立的住房贷款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更改还款期限需提前一个月向贷款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征得贷款行同意。 一、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区别是借款方一般为个人或者公司性质。贷款合同的对象通常是银行机构。贷款合同的成立,需要由借贷人向银行机构证明自己的偿还能力,社会征信信誉。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统一协商。 二、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根据公积金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贷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审核,公积金核准后,委托贷款基金转让,委托银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预购商品房转让有哪几种情形 1、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权利转让,按规定,购房人员只须通知开发商后转让就生效,不须征得开发商同意 。 2、未付清房款或按揭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购房人不但享有合同权利,还负有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或揭银行履行付清余款或按月偿还贷款的义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按照规定,购房人应事先告知开发商或银行,由开发商或银行对受让人进行清偿能力的审理,并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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