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
释义 |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1、法定原则;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4、一事不再罚原则;5、结合教育原则;6、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7、申诉和赔偿原则;8、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如下: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以下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 2、一行为不再罚;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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