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企业资产: (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57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