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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逮捕后如何应对?
释义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应请律师介入维护权益。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积极认罪悔过改罪并赔偿受害方。律师应提供准确的法律服务,找到漏点并提供有效辩护。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犯罪成立,最好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逮捕程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需经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可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最终作出逮捕决定。
    法律分析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应当及时的请律师介入,维护自身权益。律师有会见的权利的,可以了解案情,帮助当事人辩护。批捕了即通过初步的司法审查具罪了,等待起诉和法院的审判了。
    1、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获准得看他的犯罪性质、程度和本人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2、现在你要作的是劝其认罪服法,积极态度悔过改罪,争取有一个好的认罪态度。同时积极赔偿受害方获得谅解,让其放弃追究。
    3、请一个刑事律师,介入案情,就事实、程序、适用法律及栽量刑的准确性找到漏点,特别是从轻情节、罪责罚相统一上为被告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是属于犯罪。具体的情况是应当根据法院的审理来作出判决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被批准逮捕之后,最好要委托律师,毕竟专业人士可以提供帮助。
    结语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应及时请律师介入,维护自身权益。律师会了解案情,帮助辩护。同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积极认罪服法并赔偿受害方,争取谅解。请刑事律师介入案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找到漏点,为被告辩护。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犯罪成立,具体判决需等待法院审理。委托律师能提供专业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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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