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先行拘留的情形有: 1、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 2、受害人或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其犯罪的; 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有可能毁灭、伪造或串供; 5、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6、有流窜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等重大嫌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