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途断缴的社保怎么补缴 |
释义 | 中途断缴的社保补缴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交的事实及理由,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准备好相关的原始资料,如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3、携带公章,到当地社保局填写补交申请表。 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1、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2、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个人社保补缴申办条件: 1、参保人员的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55周岁,可以申请补缴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费; 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参保人的年龄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达到退休年龄前不足的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不足的年份可以选择一次性补齐,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补缴后的累计年限最长不能超过15年; 3、因法院调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裁决后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4、根据居转户的规则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综上所述,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如遇到社保缴纳或医保报销等问题,可以直接到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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