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承房产后,二次买卖过户需要交税,因为法律明确规定通过继承取得的房屋明确了不需要交税。但是如果房子过户完毕,继承人要将房子卖掉的,则需要交税,因为这属于买卖过户,不属于继承过户。例如,契税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收取。 法律客观: 《财政部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 (一)关于赠与、继承的契税问题,规定如下: 1.在共居家庭的直系亲属或生活相互依赖的弟兄、姐妹等,因分居分析房地产,不应视为增与,不征契税。如分析另居后,其相互间发生房地产的卖、典、赠与或不等价交换者,应照征契税,但分析后,若发生继承行为时,其产权的登记过户,不征契税。 2.夫妻之间房地产的转称或夫妻因离婚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均不应视为赠与,不征契税。 3.房地产所有人立遗嘱将房地产赠与非合法继承人(有抚养关系者,应视作合法继承人),系属于赠与性质,应按赠与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