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笔录可以做为婚外情调查的证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派出所笔录能作为外遇的证据。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想收集对方的婚外情证据起诉,可以证明婚外情证据有: 1、短信形式的证据必须完全保留短信的内容、时间和号码; 2、对于电话录音,在录音中要提到对方的姓名、婚外情过程等要点,无过错方要抓住机会在对方沉默的时候不断重复主要事实,对方不承认也没关系,关键是要想好自己说什么,说什么,避免言语拖沓、杂乱无误,录音效果要清晰; 3、对于某些物证,必须在相关物证页面上注明时间、地点、人物和照片中的人物; 4、证人证言一定要让证人签字确认自己的言行,字迹不能潦草,居住地点要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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