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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公租房哪些条件?
释义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一、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在成都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和经济来源符合申请的标准;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的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流程是:申请人向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终审过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轮候区。
    二、公租房拆迁能获得拆迁款吗
    是可以获得拆迁款的。公房被拆迁,如果公房经过改造,承租人取得了公房的所有权,那么补偿与私房相同。补偿金参照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补偿金归房屋所有人所有。未经房改公房仍归政府或国家所有的,承租人也应得到补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
    三、重庆公租房有哪些地方?
    悦来、鸳鸯、蔡家、华岩、茶园新城、西永、龙洲湾、空港、大竹林等地。申请公租房,应该符合当地无住房或者是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并且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稳定就业已经达到了规定期限的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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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21: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