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桂林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怎么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领取办理结果。 二、桂林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的是身份证;单位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查验机动车,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一式一份); 5、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单位委托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