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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职人员待遇的规定 -退休
释义
    法律分析:
    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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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