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发工资不是按30天,也不是按31天,而是按21.75天。计算方法:将一年的工作日,剔除节假日、休息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出平均月工作日。21.75天仅用于计算工资基数,意思是计算日工资、加班费、请假扣款等需要用到工资基数时,都是按21.75天计算。 2、《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 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