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未出生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1、法律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可以继承该份额,如果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哪些 1、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但是,现代各国相关法律都规定对未出世的胎儿有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也对这个问题加以规定。法律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2、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 未出生胎儿也是一个活体,享受继承权益。在遗产继承中,涉及的继承人有时比较多,但是继承人之间是平等的继承关系,不能剥夺未出生胎儿的继承权,如果胎儿出生后即死亡的,则在死亡时取消继承权。相关法律对此情况的规定主要也是为了保护合法的继承关系,如果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