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单报关和单证报关的区别 |
释义 | 买单报关和单证报关的区别如下: 1、报关主体不同:买单报关中,银行作为报关主体,负责代表进出口商办理报关手续和货物结算;而单证报关中,进出口商或委托报关行作为报关主体,负责办理报关手续和货物结算; 2、操作时机不同:买单报关发生在货物到达境外口岸前,进出口商需提供相关单证和支付相应费用,由银行代为办理报关手续和货物结算;而单证报关发生在货物到达境外口岸后,进出口商或委托报关行需提供相关单证并按照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和货物结算; 3、费用结算方式不同:买单报关中,银行代为办理报关手续和货物结算,进出口商需支付相应的费用给银行;而单证报关中,进出口商或委托报关行直接向海关支付报关税费等费用。 报关的流程: 1、准备报关文件:进出口企业需要准备好报关所需的文件,包括进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商检证书、产地证明等; 2、选择报关行:企业可以选择专业的报关行代理报关,也可以自行办理; 3、申报海关: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和相关资料; 4、海关审核:海关对企业申报的报关单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需要企业及时补正; 5、缴纳税款: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根据商品类型和税率缴纳相应的进口税、出口退税等税款; 6、放行货物:海关确认税款缴纳完毕后,放行货物,企业即可完成报关手续。 综上所述,买单报关和单证报关的不同之处在于报关主体、操作时机和费用结算方式等方面,进出口商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报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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