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不注销的后果有: 1、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不将机动车回收解体,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会将车辆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 2、如果别人继续驾驶、或者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责任; 4、拿不到以旧换新的车补; 5、以前的牌照不能继续用; 6、以后新车上报废车的户名不行; 7、对于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通过“五项重点”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将锁定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档案信息(主要是“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50次以上违法未“清零”车辆); 8、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