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军人驻地领取结婚证需要什么 |
释义 | 结婚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单位婚姻证明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军人还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下,离过婚的还需提供一审判决书已生效证明书,丧偶的还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法律分析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拓展延伸 军人驻地领取结婚证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军人驻地领取结婚证的申请流程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军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军人证等相关证件副本。其次,需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接下来,将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副本交至驻地军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军人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进行面谈,并支付相关费用。最后,按照登记处的要求,举行结婚仪式并领取结婚证。申请过程中,军人需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军事部门或婚姻登记处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军人驻地领取结婚证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提供多项证明材料。首先,军人需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军人证等相关证件副本。其次,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副本提交给驻地军事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军人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进行面谈,并支付相关费用。最后,按照登记处要求举行结婚仪式并领取结婚证。申请过程中,军人需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军事部门或婚姻登记处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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