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十年前盖的房子没证算违建 在土地上建房是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未经审批所建房屋属于违建。在十年前没有经过审批修建的房屋建筑,至于怎样处置,这就要牵涉到法律的适用问题,应该补办审批手续。不能办领审批手续的,乡镇政府,城管等执法单位可以要求拆除。 违章建筑认定是: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建筑物;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对违建的处理如下: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