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但是如果有人在过程中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的申请,则这些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一般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费要根据法定标准缴纳,如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申请保全措施; 申请支付令;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申请破产; 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