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释义 |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有10个缴费档次,每年缴费金额从120元到3600元不等。政府对低档次(120至360元)缴费的人给予每年30元的补贴,对高档次(480元及以上)缴费的人给予每年60元的补贴。对于缴费困难的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政府提供资助,并最长资助15年。退伍军人可以将军人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入城乡居保,并获得相应的缴费资助。 法律分析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以自然年度为缴费年度,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至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参保人属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缴费标准的最低档次逐年给予资助,资助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资助缴费期间符合政府缴费补贴条件的参保人,政府给予缴费补贴。 拓展信息: 参保人属退伍军人的,其服役期间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军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城乡居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军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 参保人属退伍军人的,其服役期间未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年限应当视同城乡居保缴费年限,区县政府按以下原则对其个人缴费给予资助: 当地实施城乡居保制度时,年满60周岁的,按其视同城乡居保缴费年限以缴费标准的最低档次一次性给予资助; 未满60周岁的,按其视同城乡居保缴费年限以缴费标准的最低档次一次性或者逐年给予资助。采取逐年资助的,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剩余的视同城乡居保缴费年限以缴费标准最低档次一次性给予资助。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并享受相应的补贴。对于选择低档次缴费的,每年可获得不低于30元的补贴;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则可获得不低于60元的补贴。对于缴费困难群体,政府将逐年给予资助,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供缴费补贴。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年限将与城乡居保年限合并计算,并按一定原则给予个人缴费资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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