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更改生效的离婚协议 |
释义 | 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当事人不得就解除婚姻关系进行变更。对财产内容进行变更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其向登记机关递交后,一般不能更改,下列情形除外: 1、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要求予以分割。 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3、一方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且法院发现当事人存在胁迫、欺诈他人行为的情况时,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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