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拍卖的房产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
释义 | 拍卖房屋过户费由买受方承担,税费也由其支付。过户流程包括拍卖、签订合同和房屋登记。拍卖房屋后不需承担拍卖人的债务,只需支付竞拍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是确立权益的法定手段。 法律分析 拍卖房屋过户费一般是由买受方承担,并且拍卖房屋所需缴纳的税费也是由其一并承担。拍卖房屋过户的流程是法院将所需拍卖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成功后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最后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即可。 一、拍卖房屋过户费谁承担 法院拍卖的房屋过户费用一般都是由买家交付,那么拍卖的房产除了过户的手续与普通的房产交易有所差别以外,那么税费方面都是一样的。 拍卖的房产产权没有满五年的,那么费用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是房屋拍卖价格的1%;土地增值税是房屋拍卖价格的1%;契税是房屋拍卖价1%至3%之间,那么房屋评估费是房屋拍卖价的0.5%;登记费是80元。 二、拍卖房屋过户流程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流程: 1.法院将需要拍卖的房产依法进行拍卖; 2.拍卖成功后,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3.当事人到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三、拍卖房屋过户后需要承担拍卖人的债务吗 拍卖房屋过户后不需要承担拍卖人的债务,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拍卖的,竞拍人竞拍得财产后,对债务人债务不承担责任,只需要支付竞拍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结语 拍卖房屋过户费一般由买受方承担,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拍卖房屋的过户流程包括法院拍卖、签订购房合同和房屋过户登记。对于拍卖房产的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屋评估费和登记费等。拍卖房屋过户后,不需要承担拍卖人的债务,竞拍人只需支付竞拍款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房产的所有权在拍卖成交或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承受人时起转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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