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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屋时,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释义
    租赁合同条款概述:1.按期收取租金,违约需支付违约金。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或累计拖欠6个月以上可解除合同。2.出租人负责修缮房屋,造成损失或伤害需赔偿。3.提前收回房屋需征得承租人同意,损失需赔偿。4.不得向未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
    法律分析
    1、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监督合理使用房屋。.约定由出租人修缮房屋的,出租人要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按规定收回出租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不得向不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
    拓展延伸
    出租房屋时,出租人的权利和责任有哪些?
    出租房屋时,出租人的权利和责任是指出租人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出租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租客、收取租金、保护房屋财产安全等。出租人有权要求租客按时支付租金,维护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保养,以及要求租客遵守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同时,出租人也有责任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卫生等基本条件,并提供必要的维修和维护服务。出租人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歧视租客,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总之,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既有权利也有责任,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
    结语
    出租房屋时,出租人的权利和责任是确保租赁关系顺利进行的关键。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时缴纳租金,并可收取违约金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同时,出租人应监督合理使用房屋,及时修复房屋问题,以防止承租人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在收回房屋时,出租人应提前与承租人商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此外,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综上所述,出租人既有权利也有责任,应平衡双方利益,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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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