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如何? |
释义 | 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房产所有权证、批准的卖房申请书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1、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2、因为法律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然后,法律又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3、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准备 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 2、房产所有权证。 3、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4、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5、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6、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结语 总结起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这是因为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谨慎,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准备,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产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文件都是必要的。如果涉及多个产权人或单位买卖,还需提供相关的书面意见和批准文件。此外,根据公证员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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