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