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法院网讯相邻的程某两家虽是不出五服的本家,却因多年的旧事积下怨气。在不久前的一次争吵中,被告程A竟将一桶大粪倒在了原告程B家门前。7月23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对此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判处程A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1000元并向二原告赔礼道歉。 2007年12月7日,原告程B夫妇与被告程A再次因以往的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程A一怒之下提了一桶大粪倒在原告家门口,在之后的争吵过程中,被路过的被告之子程奇(17岁)看到,觉得程B夫妇骂的太难听了,也提了一桶大粪倒在了原告家门口。审理过程中,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3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被告因以往矛盾为由往原告家门口倒粪的行为是错误的,原告要求被告程A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予以支持,但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30000元的请求过高,应赔偿1000元为宜。被告程奇虽未成年,但应当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其所作所为也是错误的,鉴于被告程奇之父已取得原告谅解,原告庭后撤回对被告程奇父子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均为化名) 一、起诉离婚的过程具体有什么 起诉离婚的过程具体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