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投靠户口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投靠对象有户口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购房户口迁入:在市区有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务工经商户口迁入:在渝务工、经商达到一定年限且参加社会保险,譬如说在功能核心区务工5年、投资2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