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人能转让自己手中股份。合伙份额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股份时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