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私自将账户资金转走性质 -股东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其私自转走,属于侵犯公司财产权,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与公司签订协议,亦不能转走资金,因为这个是法律禁止的,除非是其转让股权,该部分资金作为转让的对价,但转让的对象是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3、股东涉及挪用公司资金的,严重会涉嫌刑事犯罪,具体看行为性质和金额而定。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或律师留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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