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备结婚,但离婚证不见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何补办离婚证及结婚登记程序。离婚证丢失的一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确认属实后补发离婚证。然后双方携带离婚材料及个人证件到任意一方所在的民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发证。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照片等材料,交纳登记费9元,填写相关表格,登记成功后即可领取结婚证书。 法律分析 一、现在准备结婚,离婚证丢失该如何办 1、现在准备结婚,再婚的一方离婚证丢失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之后双方再拿着各自的离婚材料及个人证件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所在的民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离婚证补办的程序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准备结婚的一方离婚证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查证,确认属实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之后,双方再携带各自的离婚材料及个人证件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所在的民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具体的补办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发证等步骤。补办结婚证的过程需要注意准备相关材料,并缴纳登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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