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
释义 | 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参保人在一级医院就诊,当年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累计达到一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后,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结算;在二、三级医院就诊时,当年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累计达到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结算。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800元。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大致如下: 1、城镇职工医保: (1)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2)退休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13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而70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80%; (3)最高限额: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2、城镇居民医保: (1)普通门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3、新农合医保: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7)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综上所述,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年度设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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