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的判决规则:在诉讼期间的,法院可以先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待判决生效后,再强制要求扶养人履行抚养义务。且抚养权确定方式为,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