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实施正当防卫必须是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这一前提下。(2)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4)新《刑法》在对待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方面对正当防卫放宽了限制。新《刑法》规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行的,不论采取何种手段,不论造成什么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