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未清算能否解散? |
释义 | 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能否解散?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先解散后进行清算。解散原因包括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股东会决议等。解散后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清算方案,并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非清算相关经营活动,清算结束后需制作清算报告并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分析 一、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能否解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在解散后才进行清算的,如果公司未解散或者未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所以正确的程序应该是公司解散,然后进行清算。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解散后进行清算,而未解散或未出现破产的情况下,公司无需进行清算。正确的程序是先解散公司,然后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的十五日内成立,编制清算方案,并报相关机构确认。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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