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会被关吗 |
释义 | 不一定。对于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翻供的,可能会产生二个法律后果: 1、办案机关可能会决定取消取保候审措施,对当事人执行拘留或逮捕; 2、如果构成犯罪的,在以后法院量刑时,会失去因认罪而由法院予以从轻处罚的机会。 一、取保候审又犯新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是由新罪地的法院来管辖的,具体的量刑标准是,如果新罪和旧罪是同一个罪名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新罪和旧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最后肯定是实施数罪并罚的。且取保候审的时候所交的保证金会被国家没收,甚至会连累保证人。这在取保候审通知书当中告知的非常清楚。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二、警察抓人一定要到当地派出所吗? 1、公安局办案没有地域限制,但按照公安机关内部协作规定,跨省跨地区抓捕必须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争取当地的协助、配合。比如可以持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办案人员的警察证及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证或逮捕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就可以跨省抓捕,不需要专门申请。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有的不会通知,因为通知了之后可能会遭遇地方保护主义,尤其是经济类案件。2、拘留证由分管副局长审批;逮捕证由当地检察院审批。手续齐全后,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法律赋予的任何措施。3、抓捕犯罪嫌疑人不需要事先通知家属或单位,刑事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内应予以通知。如果被刑事拘留的话,尽量不要有“花钱捞人”的想法,毕竟公安没证据是不会乱“跨省”的,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4、如果是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间要限制人身自由,没收交通、通讯工具。结果一般是:一是治安拘留;二是刑事拘留;三是逮捕。5、被抓后,当事人家属或单位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因为律师可以直接找警方了解案情,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并且可以查阅相关材料。 三、保释期间犯法的怎么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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