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离过一次婚,在结婚需要的证件材料: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当事人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一、离婚证丢失再婚怎么处理 离婚证丢失需要再婚的,可以补办离婚证。补领程序: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二、男女最多多大可以领证 关于男女领结婚证的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相关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登记并询问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三、第二次领取结婚证需要离婚证吗 第二次登记结婚要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需提交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相关证件后满足男女双方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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