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个案件可以债务互抵。 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4、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的: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的。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1)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2)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有: (一)当事人互负债务; (二)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三)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的; (四)债务性质的、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