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法人的住所 是 法人 的什么 法人住所,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住所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而各国规定又有所不同。在欧美发达国家,一般规定以法人的主事务所在地(即法人机关所在地,如董事会)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 人可以有几个住所。确定法人住所的法律意义在于 : [if !supportLists] 1、 [endif] 决定债务履行地 ; [if !supportLists] 2、 [endif] 决定诉讼管辖地 ; [if !supportLists] 3、 [endif] 国际私法上决定准据法的根据 ; [if !supportLists] 4、 [endif] 决定法人清算地。 二、法人住所变更后管辖怎么处理 法人的住所地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以注册登记地为其住所地。 《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三、如何确定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 住所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而各国规定又有所不同。在欧美发达国家,一般规定以法人的主事务所在地(即法人机关所在地,如董事会)为住所;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 也有少数国家 ( 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中国法律目前没有法人住所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是以法人主事务所在地为住所的,而且人们认为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