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屋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房子加名字的情况下,在财产分割时,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房子加名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有分割的权利,如果有分割协议就按照协议办,没有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实际情况依法划分。 一、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房产分割规定如下: 1、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而未过户的,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按照出资份额分割; 4、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由双方协议处理; 5、以父母名义买房,不予分割; 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由双方共同支付,应当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一、离婚后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如下: 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 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二、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双方都有过错离婚时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均有过错离婚时,房产仍然应由夫妻双方先采取协议的方式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三、婚后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婚后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后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房子达成分割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法律规定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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