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监测户的帮扶措施有: 1,对无劳动能力的,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地制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对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开拓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其实现就业。 3,对因病可能致贫的,纳入多种类、多层次的医疗健康保障。 4,对子女上学经济负担大的,分阶段持续推进教育帮扶工作,减免相关教育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