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规定,国家保护当事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物权,但拆迁涉及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合理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提出的方案应当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协商。如果被拆迁人对方案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修改,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需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国家保护当事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等物权。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拆迁方案应当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物权法》第十条:物权依法取得,受法律保护。 4.《物权法》第八十六条:物权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权利的,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